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成立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的批复》(昆编办复〔2011〕21号)的规定,造价管理局的主要职能包括以下7方面: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有关部门研究编制我市交通基建工程和养护工程的计价依据,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的审查;
二是负责参与交通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的测定和施工定额、养护定额的编制与修订;
三是负责本市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的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为上级审批和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参与全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的审查,监督检查全市交通工程造价的执行情况;
五是负责本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和数据库的建立与管理,定期调查、整理、发布本市的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和政务信息,并及时上报;
六是协助开展本市工程造价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
七是负责调解本市工程造价方面的经济合同纠纷;
八是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造价管理局的部门主要工作是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监督、检查,做好各县(市)、区交通工程概(预)算审查、备案工作和招标人报备招标控制价的登记工作;构建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交通运输系统材料价格指导体系工作,对交通工程造价信息网站建设,完善材料价格评审制度;组织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质,进行交通行业现行各类定额、编制办法、清单计量规范等造价文件的解释工作,开展全市交通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市交通工程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等造价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73,498.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3,498.8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16年预算总收入180.28元, 2017年比2016年预算收入减少2.93万元,减少1.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0.9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98万元,减少3.96%。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773,498.80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212.04元,占总支出的72.92%;项目支出480,286.76元,占总支出的27.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6年预算总支出180.28元, 2017年比2016年预算支出减少2.93万元,减少1.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0.9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98万元,减少3.96%。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3,212.0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6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0,286.76元。(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3,498.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16年预算总支出180.28元, 2017年比2016年预算支出减少2.93万元,减少1.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交通运输(类)支出1,640,13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8%。
2.住房保障(类)支出133,3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18,795.99元,其中,流动资产97,982.37元,固定资产220,813.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318,795.9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97,982.37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220,813.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元;处置车辆XX辆,账面原值XX元;报废报损资产XX项,账面原值XX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XX元;出租房屋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XX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文字说明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情况表
(四)预算绩效信息
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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