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通运输管理局安宁分局2020年1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0-12-09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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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行政处罚信用信息数据表 | |||||||||||
单位部门: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 联系电话:0871-68691329 时间: 2020年11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身份证信息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金额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备 注 |
1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81号 | 李东明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旅客运输案 | 李东明 | 533527197312031216 | 2020年10月11日安宁公安局检查发现李东明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使用车辆(云SFZ295)擅自从事旅客运输经营,后于2020年10月12日该案件由安宁市公安局移交到我局,经我局检查发现李东明使用云SFZ295号车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旅客运输经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李东明处以罚款伍仟元的处罚。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3日 | 安宁市分局 | |
2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82号 | 呢井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旅客运输案 | 呢井 | 533527198111161211 | 2020年10月11日安宁公安局检查发现呢井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使用车辆(云SAU731)擅自从事旅客运输经营,后于2020年10月12日该案件由安宁市公安局移交到我局,经我局检查发现呢井使用云SAU731号车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旅客运输经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呢井处以罚款伍仟元的处罚。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3日 | 安宁市分局 | |
3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83号 | 邹宇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邹宇 | 500384199303202017 | 当事人 邹宇驾驶云A1F99F号车于2020年11月2日10时31分在安宁市客运站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邹宇通过滴滴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1F99F号车辆载乘客2名由安宁市宁湖壹号公交站路西路段驶往安宁市客运站路段,当事人邹宇云A1F99F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邹宇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3日 | 安宁市分局 | |
4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84号 | 梁瑞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梁瑞 | 530181199503280410 | 当事人 梁瑞驾驶云A5K1D3号车于2020年11月2日20时47分在安宁市百花东路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梁瑞通过滴滴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5K1D3号车辆载乘客4名由安宁市官厢街路段驶往安宁市东湖综合农贸市场路段,当事人梁瑞云A5K1D3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梁瑞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3日 | 安宁市分局 | |
5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85号 | 施庆福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施庆福 | 530125198811101730 | 当事人 施庆福驾驶云A8DA76号车于2020年11月3日14时29分在安宁市东湖公交站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施庆福通过花小猪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8DA76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客运站路段驶往安宁市昆钢和谐家园路段,当事人施庆福云A8DA76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施庆福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4日 | 安宁市分局 | |
6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86号 | 王寒兵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王寒兵 | 530322199301131936 | 当事人 王寒兵驾驶云AD48910号车于2020年8月1日11时02分在安宁市丽景嘉园小区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王寒兵通过滴滴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D48910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昆明市空间俊园东一门路段驶往安宁市丽景嘉园小区路段,当事人王寒兵云AD48910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王寒兵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4日 | 安宁市分局 | |
7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87号 | 李骏春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李骏春 | 530181199302283316 | 2020年11月4日,分局执法人员在安宁市安石公路路段开展检查,发现驾驶员李骏春驾驶云A0YD69于2020年11月4日14时41分通过花小猪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接受检查时,驾驶员李骏春驾驶云A0YD69车辆载乘客3名按订单由安宁市洪源路/簧学路路口路段驶往安宁市金色佳园3期东门路段,当事人李骏春云A0YD69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李骏春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5日 | 安宁市分局 | |
8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88号 | 何志祥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何志祥 | 530123196309052214 | 当事人 何志祥驾驶云A3176N号车于2020年11月2日14时11分在安宁市连然街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何志祥通过滴滴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3176N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昆畹东路/连然街街口路段驶往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安宁校区路段,当事人何志祥云A3176N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何志祥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6日 | 安宁市分局 | |
9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89号 | 张荣标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张荣标 | 530123196401053930 | 当事人 张荣标驾驶云AF2T62号车于2020年11月4日9时37分在安宁市中华路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张荣标通过花小猪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F2T62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东湖路口公交站路段驶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安宁校区路段,当事人张荣标云AF2T62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张荣标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9日 | 安宁市分局 | |
10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90号 | 禹利华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禹利华 | 530111198301022057 | 当事人 禹利华驾驶云A9A2B0号车于2020年11月6日14时35分在安宁市客运站路口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禹利华通过花小猪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9A2B0号车辆载乘客2名由昆明市双福路口(国贸路)公交站路北路段驶往安宁市客运站路段,当事人禹利华云A9A2B0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禹利华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9日 | 安宁市分局 | |
11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91号 | 邹符熙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禹利华 | 532130198804230916 | 当事人 邹符熙驾驶云A9Q7V1号车于2020年11月6日15时11分在安宁市东湖小区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邹符熙通过花小猪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9Q7V1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什锦园美味小楼路段驶往安宁市安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路段,当事人邹符熙云A9Q7V1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邹符熙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9日 | 安宁市分局 | |
12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91号 | 邹符熙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邹符熙 | 532130198804230916 | 当事人 邹符熙驾驶云A9Q7V1号车于2020年11月6日15时11分在安宁市东湖小区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邹符熙通过花小猪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9Q7V1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什锦园美味小楼路段驶往安宁市安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路段,当事人邹符熙云A9Q7V1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邹符熙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9日 | 安宁市分局 | |
13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92号 | 王忠亮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王忠亮 | 530128199107060334 | 当事人王忠亮云A0D81N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王忠亮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12日 | 安宁市分局 | |
14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93号 | 李渊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李渊 | 530181198810220413 | 当事人 李渊驾驶云A5V2K1号车于2020年11月6日10时01分在安宁市安宁中学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李渊通过滴滴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5V2K1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大众创业对面路段驶往安宁市金沙小区路段,当事人李渊云A5V2K1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李渊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12日 | 安宁市分局 | |
15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96号 | 刘和光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刘和光 | 530103196402240038 | 刘和光驾驶云A0E91L于2020年11月12日9时41分通过花小猪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接受检查时,驾驶员刘和光驾驶云A0E91L车辆载乘客1名按订单由昆明市边城网咖(致酷店)路段驶往安宁市客运站公交站路段,当事人刘和光云A0E91L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刘和光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13日 | 安宁市分局 | |
16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97号 | 普祥艳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普祥艳 | 530123197210173918 | 当事人 普祥艳驾驶云A19M20号车于2020年11月12日14时36分在安宁市客运站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普祥艳通过花小猪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19M20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雅迪电动车路段驶往安宁市宁湖公园路段,当事人普 祥艳云A19M20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普祥艳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13日 | 安宁市分局 | |
17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98号 | 王东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王东 | 530181199311150013 | 当事人 王东驾驶云A8K3F5号车于2020年11月12日14时40分在安宁市客运站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王东通过花小猪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8K3F5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客运站东北门路段驶往安宁市东湖第一城路段,当事人王东云A8K3F5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王东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13日 | 安宁市分局 | |
18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199号 | 黄伟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黄伟 | 530181198207243936 | 当事人 黄伟驾驶云A313L7号车于2020年11月16日10时25分在安宁市金色时代广场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黄伟通过花小猪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313L7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昆钢南区市场东门路段驶往安宁市大屯路金色时代广场路段,当事人黄伟云A313L7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黄伟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17日 | 安宁市分局 | |
19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200号 | 唐永青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唐永青 | 530112197712152712 | 当事人 唐永青驾驶云A8G5D9号车于2020年11月16日14时10分在安宁市客运站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唐永青通过花小猪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8G5D9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客运站东门路段驶往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安宁校区)路段,当事人唐永青云A8G5D9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唐永青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27日 | 安宁市分局 | |
20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201号 | 任礼华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任礼华 | 532233197909184039 | 当事人 任礼华驾驶云A5LE91号车于2020年11月18日9时45分在安宁市金色时代广场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任礼华通过滴滴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5LE91号车辆载乘客3名由中国工商银行(安宁支行)路段驶往安宁米柏口腔门诊路段,当事人任礼华云A5LE91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任礼 华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19日 | 安宁市分局 | |
21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202号 | 周明春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周明春 | 530181197203032678 | 当事人 周明春驾驶云A5CJ77号车于2020年11月18日10时29分在安宁市金色理想小区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周明春通过花小猪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5CJ77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金色理想小区路段驶往安宁市东湖财富中心路段,当事人周明春云A5CJ77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周明春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20日 | 安宁市分局 | |
22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203号 | 繆祥龙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繆祥龙 | 532224197711240537 | 当事人 繆祥龙驾驶云A36363号车于2020年11月20日10时09分在安宁市云南经济管理学院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繆祥龙通过滴滴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36363号车辆载乘客2名由昆明市蒸鲜原味海鲜万达广场店路段驶往安宁市云南经济管理学院路段,当事人繆祥龙云A36363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何志祥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18日 | 安宁市分局 | |
23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204号 | 杨波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杨波 | 530302199306010679 | 当事人 杨波驾驶云A5A27Q号车于2020年11月19日10时52分在安宁市云化厂区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杨波通过滴滴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5A27Q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中医院东门路段驶往安宁市昆钢医院路段,当事人杨波云A5A27Q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杨波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23日 | 安宁市分局 | |
24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205号 | 杨建全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杨建全 | 530128199111302412 | 当事人 杨建全驾驶云A0123V号车于2020年11月20日14时35分在安宁市家乐福门口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杨建全通过滴滴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0123V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西南门西南侧路段驶往安宁市家乐福(珍泉路店)路段,当事人杨建全云A0123V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杨建全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24日 | 安宁市分局 | |
25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206号 | 李兵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李兵 | 530326198504273396 | 当事人 李兵驾驶云AD03358号车于2020年11月19日10时42分在安宁市云南经济管理学院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李兵通过滴滴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D03358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连然街雅迪电动车路段驶往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安宁校区)路段,当事人李兵云AD03358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李兵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24日 | 安宁市分局 | |
26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207号 | 栾志伟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栾志伟 | 530181198505293915 | 当事人 栾志伟驾驶云A3L6Q3号车于2020年11月18日14时45分在安宁市丽景嘉园小区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栾志伟通过花小猪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3L6Q3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金色时代广场路段驶往安宁市金方大厦路段,当事人栾志伟云A3L6Q3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栾志伟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24日 | 安宁市分局 | |
27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209号 | 杨建坤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杨建坤 | 532328199109271912 | 当事人 杨建坤驾驶云A6G5C6号车于2020年11月20日10时10分在安宁市连然街客运站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杨建坤通过365约车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 A9C21P号车辆载乘客2名由安宁市大学城工程学院路段驶往安宁市客运站路段,当事人杨建坤云A6G5C6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杨建坤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24日 | 安宁市分局 | |
28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210号 | 邹福彪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邹福彪 | 532101198505195231 | 当事人 邹福彪驾驶云A9V3C6号车于2020年11月23日10时15分在安宁市大学城商业街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邹福彪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9V3C6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丽景嘉园小区路段驶往安宁市大学城路段,当事人邹福彪云A9V3C6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邹福彪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25日 | 安宁市分局 | |
29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211号 | 申婷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申婷 | 530128197401015164 | 当事人 申婷驾驶云A5V5Y9号车于2020年11月24日15时30分在安宁市客运站公交站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申婷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5V5Y9号车辆载乘客2名由安宁市中央华冠销售中心路段驶往安宁市客运站公交站路段,当事人申婷云A5V5Y9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申婷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25日 | 安宁市分局 | |
30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212号 | 黄小康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黄小康 | 520202197701084014 | 2020年11月25日,分局执法人员在安宁市吾悦广场路段开展检查,发现驾驶员黄小康驾驶云A0X30Q于2020年11月25日10时45分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接受检查时,驾驶员黄小康驾驶云A0X30Q车辆载乘客1名按订单由安宁市嵩华路世纪新娘路段驶往安宁市大屯农贸市场路段,当事人黄小康云A0X30Q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黄小康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26日 | 安宁市分局 | |
31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213号 | 尹健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尹健 | 530123197204042639 | 当事人 尹健驾驶云A399BE号车于2020年11月26日14时11分在安宁市客运站门口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尹健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399BE号车辆载乘客3名由安宁市客运站路段驶往安宁市昆钢南区市场路段,当事人尹健云A399BE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尹健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27日 | 安宁市分局 | |
32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214号 | 朱发进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朱发进 | 530381199101063932 | 当事人 朱发进驾驶云AD33307号车于2020年11月24日14时28分在安宁市连然街市委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朱发进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D33307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监察委员会-西门路段驶往安宁市综合档案馆(金屯路)路段,当事人朱发进云AD33307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朱发进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27日 | 安宁市分局 | |
33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215号 | 钱锦秀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钱锦秀 | 530123197002153947 | 当事人 钱锦秀驾驶云AD291H号车于2020年11月27日10时58分在安宁市安澜雅苑小区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钱锦秀通过花小猪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D291H号车辆载乘客3名由中国银行(安宁支行)路段驶往安宁市大学城斜阳倾城溜冰场路段,当事人钱锦秀云AD291H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钱锦秀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30日 | 安宁市分局 | |
34 | 云昆安运管 罚(2020)216号 | 李维献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李维献 | 530128199301142413 | 当事人 李维献驾驶云A8N8R9号车于2020年11月27日9时45分在安宁市柳树花园小区路段被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驾驶员李维献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接到网约车订单,驾驶云A8N8R9号车辆载乘客1名由安宁市金沙小区路段驶往安宁市柳树花园小区路段,当事人李维献云A8N8R9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李维献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30日 | 安宁市分局 | |
35 | 云昆安运管 危处(2020)008号 | 柳云违反规定承运限运、禁运货物或者危险品案 | 柳云 | 530125197911040432 | 当事人柳云于2020年11月26日10时50分驾驶云AM610F号车,在安宁市昆孟线大罗白村路段被安宁市交警队查获后移交于我分局,经我分局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的稽查人员检查,发现其违反规定承运限运、禁运货物或者危险品,我局稽查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运输。 | 依据《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做出:给予当事人柳云处以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 罚款壹万元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27日 | 安宁市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