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二环石虎关立交桥至大观河桥段高架桥提升改造工程竣工质量检测单位竞争性比选公告
按照工作计划,昆明市二环石虎关立交桥至大观河桥段高架桥提升改造工程(以下简称二环提升改造工程)将启动竣工验收工作,为加快工作进度,经研究,决定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选择竣工质量检测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二环提升改造工程竣工质量检测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对地面层路面的车辙和抗滑、高架桥桥面系的平整度和抗滑(构造深度)等指标开展竣工质量检测并对交工验收遗留问题和试通车期间出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2.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只设一个标段;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交通主管部门竣工验收止;
4.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竣工验收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提交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5.比选限价:本次比选限价为12万元。
二、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2.申请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和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申请人从2017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任何形式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关信息,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若申请人在近三年内出现过有关违法犯罪信息,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
5.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按否决投标处理;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7.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至今具有1个公路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检测项目类似业绩(不包含施工方委托项目);
8.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或道路)证书,2017年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公路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检测项目类似业绩;(需具体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中体现出“作为项目负责人”这一条件);
9.项目组其他成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1)路面检测工程师1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或道路)证书;(2)桥梁检测工程师2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或桥隧)证书; (3)交安检测工程师1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交通工程)证书;(4)助理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员(公路或道路)1人,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人员相关证书;
10.如申请人为二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或工地试验室的母体试验室,不得申请参加本项目,申请人应对此作出承诺,如申请人隐瞒前述情况而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
三、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评议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按照有关评分办法进行综合评议,综合得分最高的申请人为中选人。
四、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13:30至17:00,携带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局报名参与。
五、竞争性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电 话(传真):0871-64138102;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231-2室。
七、注意事项
公告中,若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昆明市二环石虎关立交桥至大观河桥
段高架桥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建设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
昆明市二环石虎关立交桥至大观河桥段高架桥提升改造工程竣工质量检测单位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