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昆明市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编制购买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昆财综〔2022〕26号)等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站位,补齐规划顶层设计短板,有力支撑昆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市交通运输局拟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昆明市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编制工作,购买计划如下:
一、所属目录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该项目一级目录为公共服务,二级目录为行业管理服务,三级目录为行业规划服务,代码为A1601。
二、预算资金及来源
本项目所需资金共计300万元,其中:2024年所需资金100万元从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中列支、剩余所需资金200万元根据实际需求列入后续年度预算安排。
三、购买主体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内容
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形成昆明综合客货枢纽空间布局方案,明确打造国际航空枢纽、国际铁路枢纽的具体路径,提出枢纽运营、枢纽经济、枢纽建设的重点任务与重大工程,描绘昆明综合交通枢纽发展蓝图,构建昆明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建立昆明市支撑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及面向印度洋国际陆海大通道建设的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
五、承接标准
承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事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六、目标要求
有效落实交通运输部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并充分承接《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云南省综合交通枢纽“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昆明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持续提质增效,支撑昆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及“六个春城”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充分释放昆明作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核心区的交通优势。
七、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内容完成为止。
八、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办〔2016〕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以上购买计划拟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疑问,可向昆明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处咨询,联系电话:0871-64178400。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