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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5-15 18:40
名 称: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文号: 关键字: 培训,驾驶,机构,行业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15 18:4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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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知悉《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意见》起草背景

近年来,昆明市驾驶员培训行业投诉多发。其中,2020年,受理机动车驾驶培训投诉2800余件;2021年,受理机动车驾驶培训投诉4974件;2022年受理机动车驾驶培训投诉7343件;2023年,受理机动车驾驶培训投诉7592件。投诉件中,以退费投诉居多,大约占投诉总量的70%。主要原因在于,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行业进入门槛降低(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大幅增加(2017140家到2023217家),市场竞争激烈,叠加疫情影响,驾驶培训机构为了增加生源,在招生和经营过程中培训费用收取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亟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破除驾驶培训行业发展瓶颈,促进驾驶培训行业服务管理便捷高效,维护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市场秩序、公平竞争环境,提高驾驶培训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驾驶培训需求。

二、《意见》起草依据

文件起草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云交运输便〔202353号)、《昆明市“放心消费在昆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放心消费在昆明”三年行动方案及2023年工作任务的通知》(昆放消〔20231号)、《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云交执法〔202458号)等。

三、《意见》主要内容说明

《意见》包括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要求4个部分。其中《意见》主要任务暨政策措施为主体内容,具体内容主要为:
  (一)压实驾驶培训机构主体责任,提升培训质量。一是推进驾驶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硬件水平,支持驾驶培训机构外强形象,做大做强;二是完善驾驶培训管理制度,开展实现标准化管理;三是落实培训车型分类备案规定;四是强化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责任。加强教练员培训管理和监督,定期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质。

(二)强化驾驶培训行业管理服务,保护学员权益。一是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能,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伪造培训信息、不符合规定条件开展培训、虚假上传培训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推广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鼓励驾驶培训机构提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防范化解驾培市场培训费资金风险;三是推行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明确学员和驾驶培训机构双方权利义务;四是建立调查投诉评价平台便于学员查询投诉办理;五是强化摩托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管理,消除行业监管空白和盲区;六是督促指导驾驶培训机构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合理制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公示,规范培训收费和财务管理。

(三)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提升工作效能。一是完善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机制,会商公安交警部门及时通报驾驶培训机构考试质量、违法和肇事率等情况;二是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通报约谈机制,对培训质量不高、教练员违法多、事故多发、低驾龄驾驶人肇事突出的驾驶培训机构,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培训机构负责人和教练员进行警示约谈和通报;三是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加强违法线索排查收集,及时转送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招生宣传中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行为以及培训中违反价格、收费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

(四)完善信用建设监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发挥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的激励引导作用,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学习,推动驾驶培训机构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二是完善行业基本信息、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公布渠道,为学员选择培训机构提供便利,提高社会监督和行业监督能力;三是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对信用等级高的驾校,降低行政检查频次,对信用等级低的驾校,加大执法力度;四是强化信用质量信誉考核运用。在开展培训机构选优评优、培训能力认定时,将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一是提升驾驶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能力,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服务规范》(JT/T 1099);二是提高教练员队伍素质和教学水平。指导驾驶培训机构落实教练员岗前培训、再教育规定和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评;三是开展驾驶培训市场调查,为驾驶培训机构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提供参考;四是推动新技术、新模式在驾驶培训行业的应用,提升培训效果和学员学驾体验。

四、其他说明

(一)明确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等服务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并强化政策引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下步工作。通过启动昆明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平台统一报名渠道、在全市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培训后付费服务试点等一揽子措施,解决行业治理瓶颈问题。


    有关文件: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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