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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12 11:06
名 称: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昆明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文号: 关键字: 听证,昆明市,交通运输,报名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昆明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4-09-12 11:0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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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民主性、科学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省、市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就《昆明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昆明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10月17日(星期四)14:30至17:00在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9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20至28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机动车洗车行业人员10—13人。其中,机动车洗车场经营者、从业者代表6—8人,社会公众4—5人。

2.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3人。

3.法律工作者1—2人。

4.有关行业专家、企业代表、专业技术人员2—3人。

5.政府部门代表5—7人。

以上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听证事项的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92417:00时。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信函报名请函寄至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地址附后),并请在信封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0000);传真报名请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087164151908;网上报名请填写《听证会报名表》,电子邮件发送至357945760@qq.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市交通运输局将于2024年9月2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决策听证事项”板块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委员、听证代表、听证记录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昆明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昆明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的同时,再次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10月15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10月15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36办公室,邮编:650000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151908

电子邮箱:357945760@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2:昆明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3:《昆明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        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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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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