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4-09-14 10:18:03 来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近期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长期滞留的机动车(清单详见附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请车辆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7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到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楼办事大厅(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中段阳光中路6号,联系电话:0871—64592736)认领车辆;逾期未认领的,本支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车辆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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