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综合规划处 发布时间:2024-11-06 17:47:02 来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11月1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昆明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工作推进会,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人,晋宁区、安宁市、官渡区、滇中新区、经开区、阳宗海风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以及昆明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重点项目业主单位参加会议。会上市交通运输局介绍了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听取了试点实施单位汇报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交通运输部专家对试点实施单位反馈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工作意见,省交通运输厅领导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昆明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取得一定成效,枢纽发展能级不断提升、通道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一体化运营水平持续深化,并获批昆明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交通强国专项试点。
会议要求,昆明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工作,对于云南省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构建“一带一路”南向陆海大通道、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在补链强链基础之上,承接好3年实施期建设成果,做好延链工作,进一步强化枢纽运营、创新运输组织模式、破除机制制约障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打造综合货运枢纽交通强国建设新样板,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
会议决定,建立昆明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交通强国专项试点“省—市—县(市)区—重点项目”四级协同工作机制。其中,省级进行顶层指引,谋划政策支持;市级开展整体统筹,落实每一试点任务具体承载项目,常态化跟踪监督进展、监测试点成效;县(市)区及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对每一试点任务明确预期成果、量化考核指标、落实保障举措。
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昆明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为高质量完成昆明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联系电话:0871-64156893 滇公网安备53011402000134号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备案/许可证编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站标识:5301000030 版权所有:昆明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