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地铁票价动态调整机制的政策解读
近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昆明市地铁票价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建立票价动态调整机制的必要性
昆明地铁自2012年开通运营,13年来未进行过票价调整。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地铁运营企业各类运营成本不断上涨,收支缺口日益增大。为统筹考虑企业运营成本、社会承受能力、交通供求状况等因素,按照“企业可持续、政府可负担、乘客可接受”的原则,有必要建立昆明市地铁票价动态调整机制,促进昆明地铁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票价动态调整机制的政策依据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十四条明确“城市公共交通票价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运输距离以及换乘方式等因素,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城市公共交通票价体系”。
三、票价动态调整机制主要内容
票价动态调整核算周期为3年,依据实际数据及调整公式测算结果,计算地铁平均票价累计变动幅度。具体公式及有关参数如下:
Pn=Pn-1×K
Pn:第n年经调整公式测算后的地铁平均票价;
Pn-1:第n-1年地铁的实际平均票价;
K:调价系数,包括人工成本、能耗支出、维修维护支出及其他直接运营费用、财务费用等因素。
当累计变动幅度大于等于0.3元时,由地铁运营企业提出票价调整申请及地铁票价调整方案建议。经昆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价格管理部门对地铁运营企业的运营成本进行成本监审和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报昆明市人民政府审定通过后对外公布实施;未达到上述启动条件或达到上述启动条件但未批准调价时,当年不作调整,纳入下一周期累计。
两个票价动态调整核算周期后,由昆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价格管理部门对地铁票价动态调整公式及有关参数进行评估。如需修订,应经听证会程序,并报请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
有关文件: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昆明市地铁票价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