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综合规划处 发布时间:2025-05-29 16:09:52 来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已启动《昆明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现将《昆明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一)规划名称
昆明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二)规划实施单位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规划年限
2026—2030年
(四)规划范围
昆明市行政辖区范围,昆明全市域(含滇中新区范围),包括“七区一市六县”,即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东川区、晋宁区、安宁市、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县、嵩明县、禄劝县、寻甸县,含经开区、高新区、滇池旅游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871-64178400 联系人:胡工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云南得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871—67326952 联系人:张工
联系邮箱:227954268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
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二)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1.调查评价区域生态、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区域(生态环境敏感区、水源保护区等)。
2.通过规划分析、评价,识别主要环境影响特征,预测分析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生态和环境影响。通过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评价规划布局、规模及发展目标的合理性,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减缓规划的环境影响原则性措施与建议。
3.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4.综合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规划的环境可行性给出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本规划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出看法和意见: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本规划的情况了解多少;
2.针对本规划实施,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对本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4.您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5.其他的相关问题、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邮件发送至2279542680@qq.com ,或送达规划实施单位联系人。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规划实施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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