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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依据信息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6-05 15:50
名 称: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使用“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的通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交通运输,执法,调整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使用“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05 15:5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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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际,现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调整使用有关事项告如下: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9枚,本次调整使用4枚,封存管理5枚,具体如下:

(一)调整使用情况

1.“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1)”调整由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管理使用。

2.“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2)”调整由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磨憨大队管理使用。

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3)”调整由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呈贡大队(昆玉高速治超非现场执法点)管理使用。

4.“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4)”调整由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呈贡大队阳宗镇、七甸街道)管理使用。

以上4枚执法专用章自2025615日正式启用。

(二)封存管理情况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5)—(9)”等5枚印章按照印章管理使用有关规定进行封存,暂停使用。

二、“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限于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含所属大队)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名义在委托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过程中出具各类执法文书(含信用修复)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超出上述范围使用该印章无效。“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在上述范围使用时,具有与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公章同等法律效力。

三、“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使用情况发生变更的,将及时对外公示

四、2024119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单位网站发布的《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的通告》内容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告。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565


附件:“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印模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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