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治理超限运输专用材料(易耗品)采购(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持续抓好治超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发挥好交通运输安全服务保障作用。我单位拟通过比选进行2025年度治理超限运输专用材料(易耗品)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治超易耗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治理超限运输专用材料(易耗品)采购;
(二)采购金额:20万元以内;
(三)履行期限: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相应营业许可、执业许可证书或其它证明资料。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申请人提供声明)。
四、相应文件要求
(一)递交文件要求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按附件要求提供的商品报价清单;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7.开标当日需携带部分样品参会(详情见2025年度治理超限运输专用材料(易耗品)拟采购清单),中标者提交样品不予退还,未中标者样品予以退还。
(二)形式要求
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包中,文件密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在外封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未按规定密封的将被视为无效申请文件。
五、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所配送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按采购人所需求产品的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提供货品。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退货或要求配送方按要求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货品。
(二)提供我单位日常治理超限运输专用材料(易耗品),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正规厂家、原装、全新、合格、非代用品等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须保障产品质量和三包服务。提供的耗材不能正常使用时,供应商须无偿更换。治理超限运输专用材料(易耗品)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2025年度治理超限运输专用材料(易耗品)拟采购清单》(附件1)所列内容。
(三)接到治理超限运输专用材料(易耗品)采购需求后,供应商应及时响应送达至指定地点。
(四)供货期间,供应商供货价格不得高于《2025年度治理超限运输专用材料(易耗品)拟采购清单》所报价格,对未列入报价表的商品,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均价,经双方协商后定价供货。(注:申请人报价为综合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包括成本、利润、包装费、保管费、运费、装卸费、保险、税收、人工费、退换货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六、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一)此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由采购单位组成评审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以综合评分高者为中选人。若最高评分出现两家或以上申请方的得分相同时,则比选总报价低者中选,若比选总报价仍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中选人。
(二)评审组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采购废除条款
(一)对本采购公告实质响应的申请人或符合专业条件的申请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项目被取消的。
八、参与方式
有意参与者,请于2025年7月24日前,工作日期间,每日的9:00至12:00,14:00至17:00,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申请材料(外包装须附联系方式)到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报名参与(逾期不再受理),开评标另行通知,申请人统一到场后进行。
九、联系方式及地址
(一)联系人及电话:沐老师 0871—64154834。
(二)地址: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监督处515室(昆明市西山区阳光中路6号)。
十、注意事项
(一)未经我单位同意,中选人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我单位可随时取消其中选资格,并要求中选人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由此给我单位和中选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比选公告发布网址为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我单位不对其他渠道转载的本次公告内容负责。
附件1:2025年度治理超限运输专用材料(易耗品)拟采购清单
附件2: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治理超限运输专用材料(易耗品)采购(第二次)公开比选评分办法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