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003401201201000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单位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输、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轨道交通、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统筹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市本级权限范围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输、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
(四)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和行风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
(六)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组织全市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
(八)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处、法制处、人事处、公路路政执法监督处、道路运输执法监督处、水路运输执法监督处、工程质量执法监督处、安全监督处;15个垂直管理的县(市)区大队,分别是: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华大队、盘龙大队、官渡大队、西山大队、呈贡大队、晋宁大队、东川大队、安宁大队、富民大队、宜良大队、嵩明大队、石林大队、禄劝大队、寻甸大队、磨憨大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3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8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8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7人(离休0人,退休21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4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超编0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一)指导和统筹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市本级权限范围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输、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
(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职能职责移交工作。落实县(市)区级道路运输类政务服务事项移交及执法委托协议签订等有关事宜,做好职能移交衔接、业务办理培训、行业过渡管理、联合联动监管以及路政、航务、交通工程质监等执法事项承接等工作。
(三)筑牢安全防线,确保行业发展平稳。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应急保障,更新应急储备。完善《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坚持宣传引导,全面打造社会共治。聚焦防灾减灾、拒乘黑车、畅通生命通道、防震减灾、隐患排查、警示教育等重点,以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普法”活动。
(四)全力推进执法强基,执法能力稳步提升。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办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和形象提升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全员法律业务知识轮训和比武练兵活动,促进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全力推进交通运输发展经济指标增长,加强企业服务保障,动态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存在困难和问题,以更精细化的服务、更精准的举措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最大限度促进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营业收入、修理与维护等营业收入正向有序发展。
(六)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打击非法营运、旅游客运市场秩序整治、重点货运源头治超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精准协同开展治理。
(七)加强交流合作,提升磨憨口岸通关便利化,不断加强与老挝北部省份国际道路运输交流合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139,641,042.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641,042.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数据,主要原因是: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设置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通知》(昆编复〔2023〕13号)精神,整合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运管局)、昆明市道路运输稽查支队、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以及14个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分局[以下简称14个县(市)区运管分局]组建,2024年首次编报部门决算,故无上年收支数据进行对比。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139,641,042.64元。其中:基本支出130,139,362.36元,占总支出的93.20%;项目支出9,501,680.28元,占总支出的6.8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数据,主要原因是: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设置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通知》(昆编复〔2023〕13号)精神,整合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运管局)、昆明市道路运输稽查支队、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以及14个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分局[以下简称14个县(市)区运管分局]组建,2024年首次编报部门决算,故无上年收支数据进行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139,362.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999,716.01元,占基本支出的92.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39,646.35元,占基本支出的7.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01,680.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磨憨镇交通运输工作派驻人员专项经费275,346元,主要用于派驻磨憨工作人员的住宿、交通、伙食保障费用。
2. 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经费241,290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
3. 交通运输执法办案工作专项经费1,463,000元,主要用于暂扣违法车辆保管,打击非法营运、加强旅游客运市场秩序整治,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4.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法律顾问、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经费346,150元,主要用于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提升执法队伍建设。
5. 交通运输行政立法、普法宣传工作专项经费199,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宣传及《昆明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修订)》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协协商、征求人大专委意见、集体讨论、培训宣贯等程序和工作。
6. 运政专网链路租用专项经费158,400元,主要用于保障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品货物运输)、国际旅客运输、国际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车辆维修等业务及相关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工作专网正常运转,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
7. 印刷服务专项经费137,551.50元,主要用于满足单位[含支队机关、各县(市)区大队]日常印刷工作需求,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8. 清产核资专项经费340,900元,主要用于对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清查、核实,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和财务状况,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9. 物管服务专项经费2,155,131.52元,主要用于满足单位[机关阳光中路6号和环城西路313号办公区、昆明市13个县(市)区大队]物管服务需求。
10. 磨憨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运转专项经费428,411.06元,主要用于保障磨憨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的正常运转。
11. 日常稽查专项经费2,334,440.20元,主要用于执法装备配备,以保障日常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12. 审计专项经费130,000元,主要用于对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13. 公路整治专项经费84,540元,主要用于开展公路沿线违法违规建筑、违法涉路施工作业、违法侵占桥下空间、违法交通标志标牌等治理和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环境整治等工作,推进和提升公路路域环境。
14. 治理超限运输专项经费158,120元,主要用于治超易耗品采购支出及治超设备维修、维护。
15. 新增资产配置经费1,049,400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脑采购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641,042.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数据(单位根据昆编复〔2023〕13号组建,2024年首次编报部门决算,无上年对比数据),完成年初预算的86.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6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因公出国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临时新增工作安排,年中追加因公出国经费17,655.00元。
2. 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 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 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 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 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68,563.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2%,完成年初预算的86.52%。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因调出、退休减少35人,导致支出减少;本单位编报部门预算时实有在职人数为466人,至2024年底实有在编在职人数为431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8,235,667.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完成年初预算的81.5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为按在职实有人员定额提取,年中在职人员因调出、退休减少35人,且实缴资金与定额标准存在差异。
10. 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 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 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107,291,63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3%,完成年初预算的87.1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关运行经费及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勤俭办事,降低运行成本。二是在职人员因调出、退休减少35人,导致支出减少;本单位编报部门预算时实有在职人数为466人,至2024年底实有在编在职人数为431人。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 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8,427,5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完成年初预算的91.2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因调出、退休减少35人,导致支出减少;本单位编报部门预算时实有在职人数为466人,至2024年底实有在编在职人数为431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 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 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 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2,331.20元,决算为501,896.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8%,上年无此项支出(单位根据昆编复〔2023〕13号组建,2024年首次编报部门决算,无上年支出数据)。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7,65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2,331.20元,决算为481,647.0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97%,完成年初预算的92.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59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52%,完成年初预算的25.94%。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2,331.20元,支出决算为501,896.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8%,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7,655.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2,331.20元,决算为481,647.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5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01,896.0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0个,累计2.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老挝波乔省公共工程和运输厅办公室参加老挝北部4省(南塔省、乌多姆赛省、丰沙里省和波乔省)与中国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交通运输局共同召开的中老国际道路运输业务工作例会。
2. 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0辆。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省内外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39,646.35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数据,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昆编复〔2023〕13号组建,2024年首次编报部门决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90,966.95元、手续费311.60元、水费155,502.86元、电费294,836.17元、邮电费292,617.66元、物业管理费559,200.00元、差旅费620,568.12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7,655.00元、维修(护)费259,951.84元、培训费6,200.00元、公务接待费2,594.00元、工会经费391,216.56元、福利费1,39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1,647.09元、其他交通费用4,275,567.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2,811.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8,096,678.79元,其中,流动资产7,061,853.79元,固定资产1,034,8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无增减数据(单位根据昆编复〔2023〕13号组建,2024年首次编报部门预决算及开设账套)。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78,472.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8,422.7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50,0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79,305.8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79,305.80元。
四、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3401201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