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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 “大队长讲堂”(第三期)活动

[ 作者: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6-01-12 15:00:25  来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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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落地实施,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监管、精准执法的能力水平。近日,市交通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大队长讲堂”(第三期)活动,支队领导、处室负责人、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及2025年新入职人员共计90余人参加。

五华大队党支部书记崔同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实务为题,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与行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款进行了细致解读,结合安全生产八大核心管理要点,对执法检查中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教育培训等逐一进行讲解。同时结合日常执法现场检查企业“查什么”“怎么查”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要精准识别企业安全管理漏洞,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予以处罚,做到“查得准、说得清、罚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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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法制处重点选取了涉及行政执法工作中程序违法、裁量不当、违规收费、执法不规范等典型案例,开展了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集中警示教育。通过“案例剖析+法条解读+责任警示”的方式,为执法人员划定执法红线、明确行为规范,筑牢依法行政根基,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最后,支队领导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熟练掌握核心条款与执法适用要点,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二是将安全生产八大要点融入到日常执法检查,精准发现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推动问题整改闭环。三是日常执法过程中要开展安全生产法宣讲,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构建“执法+普法”的协同监管模式。四是认真对照涉企执法典型案例,全面排查整改涉企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五是严守程序底线,严格履行送达、告知、听证等法定程序,确保执法全程留痕,充分保障企业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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