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安全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6-04-30 11:06:23 来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部署,确保“五一”假期、汛期暑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26年4月27-29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有关专家等组成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组,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富民县、盘龙区3个县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执法部门、2家客运站,1家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开展检查。
检查组重点核查了六个方面的内容:监管部门台账更新及全覆盖排查情况、责任部署落实情况、零隐患及隐患少的企业/部门排查质量、重大隐患整改管控、重点企业项目督查、专项治理任务推进情况,同步开展了“四查”工作,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收官、“五一”假期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汛前准备、标准宣贯与案例反思。
本次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16条,提出整改建议16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交办并下发5份整改通知书,并明确了整改要求。检查组强调,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完善防汛保通等专项应急预案,补充组织机构、应急物资清单,尽快开展应急演练与安全培训;落实“五一”及汛期值班制度,规范档案管理,明确道路运输检查记录的问题与建议,做好会议记录归档;强化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与责任人,跟踪整改进度。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细化汛期“1262”机制措施,明确人员职责、联络方式及响应流程,防范汛期安全风险;要加强企业安全指导帮扶,完善整治方案,明确岗位职责与联络渠道,督促企业整改闭环。客运站及医疗废物处置等企业要结合实际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科学、适用,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预案有效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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